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工作计划

2016-11-28  

      一、指导原则

      在教育部指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组织联盟会员单位围绕引导和推动各类院校积极开展第三年龄教育、建设高质量第三年龄大学的目标,加强交流与协作,推进教育资源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为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贡献。


      二、主要工作
      1.引导和推动各类院校积极开展第三年龄教育;
      2.组织校际间的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
      3.开展第三年龄教育学术、理论和教学研究;
      4.推动第三年龄大学规范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教学质量;
      5.编写、推荐及评选优秀教学大纲、教材;
      6.开展第三年龄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7.开展国际间的第三年龄教育交流与合作。

      8.承担教育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设立工作委员会

      设立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电大)、社区学院等四个工作委员会。


      普通高校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上海师大老年大学、上海交大老年大学、东华大学老年大学、中山大学颐园老年大学、西安交大思源老年大学、湖南大学老年大学。


      职业院校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滨州职业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建平职业教育中心。


      开放大学(电大)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老年开放大学、浙江老年开放大学、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社区学院工作委员会牵头单位:天津南开社区学院、上海市黄浦区老年大学。


      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号召并带动其他院校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发展第三年龄教育的意义和重要任务,提升服务第三年龄教育的功能和能力;积极争取更多的院校加入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搭建院校发展第三年龄教育的平台,交流高校第三年龄教育的模式、经验和成果,研究解决问题。


      四、设立中心

       设立教学指导、课程建设、理论研究、对外交流、校长培训等五个中心。


      教学指导中心牵头单位:国家开放大学老年开放大学


      主要任务:组织编写、推荐及评选高校老年大学优秀教学大纲、教材;制定老年大学示范性要求,推动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开展办学心得和经验的交流,并就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讨。


      课程建设中心牵头单位: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主要任务:研究、组织、制定第三年龄教育课程发展指南,拟订第三年龄教育课程的指导方案纲要;对不同的学习需求、发展目标作出纲要性的规划;研究提出人文、历史、艺术、养生、保健、信息技术、代际沟通等基本课程大纲;汇集发布第三年龄教育优质课程推荐目录和推荐资源;推荐及评选院校老年大学优秀课程。


      理论研究中心牵头单位:湖南大学老年大学


      主要任务:积极开展第三年龄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国际比较,探索第三年龄教育的本质特点、目的、价值、规律等基本理论问题;开展第三年龄教育业务研究,创新第三年龄教育;开展第三年龄教育宏观政策研究,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划,有关标准的制定,特别是要在完善第三年龄教育投入机制、养教结合模式、拉动消费等模式方面,提出政策咨询报告。


      对外交流中心牵头单位:中山大学老年大学


      主要任务:加强国际交流,与国外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第三年龄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促进我国第三年龄教育。


      校长培训中心牵头单位:上海师大老年大学


      主要任务:积极探索为全国第三年龄教育服务的路径,抓住第三年龄教育中关键的少数,充分利用高校师资、专业学科、文化等优势,开展校长培训工作;建立第三年龄教育校长培训专家库;建立健全院校老年大学校长网络


      五、实施方案
      1.每年召开一次理事大会

      一届一次理事大会拟定于2016年10月召开,由上海师大承办。议题:审议联盟工作计划;审议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审议各个中心建设方案;修订联盟章程;商议增补理事事宜;研究联盟下一步工作。


      2.建立联盟工作网站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加强信息交流,由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尽快建立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网站,构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3.加强联盟组织建设

      发送联盟登记表,按联盟章程规定,确定联盟成员;积极争取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动员更多的院校加盟,三年内做到各省市全覆盖。


      4.争取教育部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与教育部职成司的联系,争取得到教育部更多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