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12-24  

沧政办字〔2018〕7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河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冀政办字〔2017〕135号)精神,促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理论研究为先导,以学校教育和远程教育为基本途径,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努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教育目标,为建设健康、快乐、和谐的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老年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相适应,并纳入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坚持老年大学建设同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坚持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坚持优化布局、面向基层,在办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促进老年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鼓励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基本形成体系完备、覆盖广泛、开放多元、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机构数量、场所、学习组织数量、学习资源数量有较大幅度提升,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基本形成。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一)老年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市、县(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将老年大学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整合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老年大学(学校)或分校,积极支持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及社区养老等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场、活动中心、乡村体育活动场所等社会公共资源,采取联办、协办、办分校等多种形式,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全市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

(二)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市、区)要将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学习阵地网络。在城市建设整体功能布局上,统筹谋划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升学习场所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市级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要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级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要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有老年学校(学习点)专用教室。

(三)老年教育途径多样化发展。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积极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探索院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教育(学校)的模式,推动职业院校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四)老有所为内涵不断丰富。老年教育要以组织开展文化养老为主业,注重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教育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老年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特别要鼓励广大老同志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学员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到2020年,力争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努力使老年学校成为引领老年人精神文化和传播正能量的主阵地。

(五)远程老年教育网络不断健全。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国家、省老年远程教育、廊坊终身学习在线平台等资源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建立起优质、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市远程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开展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的数字化改造,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推动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辐射。在廊坊市广播电视大学(市开放大学)基础上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及学习者提供资源及技术支持服务。打造老年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集信息传播、数据存储、行政办公、教务管理于一体的老年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建设拥有海量资源的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推动有条件的老年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体验基地。到2020年,力争全市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六)老年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逐步实施。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

(七)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深入推进。探索老年教育教学规律,把握老年教育的新形式、新任务、新特点,创新办学形式、管理机制和教学手段,以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为老年教育工作服务。市、县(市、区)老年教育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抓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师生结合教学实践开展理论研究。

(八)老年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以示范学校创建带动老年大学规范化发展。在校舍面积、办学规模、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量化,完善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对照示范学校要求,努力达到创建标准。老年大学要丰富教学内容,开设和培育特色课程,突出地方特色,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模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学体系和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考核体系,促进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课程设置科学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服务方式人性化、办学设施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到2020年,市老年教育办公室培育和创建3—5所市级示范学校;各县(市、区)老年教育办公室培育和创建2—3所县级示范学校(学习点)。

(九)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不断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

(十)养教结合新模式初步显现。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老干部、教育、民政、文化、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成立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市老年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老年教育学习场所要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举措,明确制定老年教育工作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要根据单位性质和补助政策,为老年大学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经市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老年大学可适当收取学费,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要多渠道筹集经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教育事业,扩大教育资源,增加教学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老年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老年教育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各级组织和主管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工作魄力大、富有创新精神,且真抓实干,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同志充实到老年教育工作队伍中,为老年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支持。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及老年大学文艺演出、书画展、各类比赛等大型活动,扩大老年教育宣传力度。拓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成功案例、有效做法和工作成绩,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强大合力。通过老年教育成果和老年学习典型的展示与交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老年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