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7〕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3日
河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促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我省作为全国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34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6.1%,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1754万。近年来,我省各级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目前有数万老年人在老年大学学习,有上百万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但总体上看,还存在着对老年教育重视不够,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把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河南的重要任务。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结合省情,以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为抓手,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二)基本原则 保障权益,机会均等。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城乡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 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老年教育工作。激发社会活力,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优化布局,面向基层。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在办好现有城乡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 开放便利,灵活多样。促进各类教育机构开放,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畅通学习渠道,方便就近学习。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为全体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加强学习服务。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结合城乡特点、地域特点以及不同老年群体学习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老年教育品牌。鼓励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老年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各省辖市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开放大学,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老年学院,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三、主要任务(一)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居)委会居民学习点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鼓励发达地区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边远地区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支援。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他们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积极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优势,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结合学校特色开发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教材及其他学习资源,建立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跨校跨区域的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老年教育资源库,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服务。推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举办“河南老年开放大学”,并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树立新的办学理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省、市两级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将老年大学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或养、教、医一体化组织。(二)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医疗护理、信息技术、园艺花卉、传统工艺、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模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加强对老年人学习的指导、支持与服务,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互助学习、网上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 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把养教结合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养老机构考评体系。促进高校、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老年教育社会机构等与养老机构合作,在养老机构中开设老年人学习点。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借鉴瑞士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探索“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用好老年人这一宝贵财富,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彰显长者风范。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文明建设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三)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开展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的数字化改造,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加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学习支持。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远程老年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艺术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文化、教育、体育、科技、旅游等资源优势,结合区域实际,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四)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推进老年教育社会化和市场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加强规划指导和外部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 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拉动内需,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五)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 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其他高校也要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老年教育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老年教育专业课程,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老年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等建立若干个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开展老年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把老年教育研究成果纳入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加强与国内外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选派管理人员及优秀教师到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培训学习或专业进修。 建立老年教育学分累计制度。依托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为有学习意愿和条件的老年人建立终身学习档案,提供学习成果积累服务,完善学习信息存储、学分互认与转换机制,推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四、重点推进计划(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河南地方文化,编写相关读本,设计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学习和活动之中。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二)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计划 整合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建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提升其教学场所和设施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选取若干个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教结合试点。(三)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 探索制定老年教育通用课程教学大纲,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遴选、开发一批通用型老年学习资源,整合一批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老年教育资源,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一批国外优质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促进学习资源均衡配置,引进和研发一批老年普及读本,丰富老年人学习资源。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0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初步建立起支撑区域内老年教育发展的老年学习资源库。(四)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 以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为主体建设河南老年开放大学,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推动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老年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老年教育体验基地。到2020年,各省辖市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开放大学,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老年学院,力争全省50%的县(市、区)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五)老有所为行动计划 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推动各类老年社会团体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十佳“老有所为之星”评选活动,展示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时代风采。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力争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六)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 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财政、老龄等部门联合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学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七)老年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实施“老年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和“助学志愿者培训计划”,分层开展教学骨干和助学志愿者等老年教育师资培训,提升老年教育师资水平。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名师为引领、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财政、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级要建立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老年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把老年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教育部门承担社会化老年教育事业的统筹管理职能。依托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成立河南省老年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对全省老年教育进行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等。支持成立老年教育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开展老年教育学术研究与交流等活动。(二)推动制度建设 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在老龄事业相关政策措施中重视支持发展老年教育。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三)加强队伍建设 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参与老年教育或从事志愿服务,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行业优秀人才、专业社工、学有专长的离退休人员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充实老年教育队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四)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做好实施和保障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依托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重大活动,以终身学习网、老年学习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为载体,加大老年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