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2019-12-24  

苏教社教[2018]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省教育厅《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教育厅
2018年6月6日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号)精神,促进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扩大供给。以学习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供给侧改革,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统筹建设和管理,不断丰富老年学习资源有效供给,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
       面向基层、激发活力。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激发社会活力。
       融合发展、开放共享。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老年教育与文化、体育、科技、医疗、旅游以及养老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进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和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鼓励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全省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四、主要任务
1.老年教育服务网络建设计划
       ——发挥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作用。依托现有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和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建设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省、市、县社区教育机构和开放大学要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有条件的要设置老年大学和老年开放大学,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也要强化老年教育,有条件的要设置老年学校,居(村)民学校要设立老年学习点,实现老年学习机构全覆盖。
       ——促进学校开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功能,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特别是艺术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院校和开设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服务,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将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情况纳入继续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利用文化体育科技设施。充分发挥当地文化、体育、科技等公共资源优势,利用当地的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以及爱国主义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结合区域实际,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争取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争取和激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开展公益性捐赠。
       ——推进对口支援。鼓励城乡和区域老年教育协作发展,鼓励城市、苏南等发达地区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苏中和苏北地区老年教育提供对口支援。
2.老年教育资源建设计划
       ——建设老年学习资源库。遴选、开发一批通用型老年学习资源,整合一批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老年学习资源,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0年,依托江苏学习在线建成支撑江苏老年教育发展的省级老年学习资源库,学习单元课程资源比2017年翻一番,达到30000单元。各地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子库。
       ——鼓励选用和开发优秀老年教育教材。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优秀老年教育教材。鼓励开发理念先进、适应老年人线上线下、多元、自主学习的系列化、多媒体老年教育特色教材。支持协会等行业性组织开展全省老年教育教材展示和优秀教材推荐活动。
       ——加快老年教育课程数字化改造。运用信息技术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依托“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和空中老年大学、江苏学习在线、夕阳红·老年学习网,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加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辐射。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移动学习。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学习支持。
3.老年教育队伍建设计划
       ——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与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支持建立由离退休教师、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库。
       ——建设示范性老年学习团队。鼓励老年人根据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型组织,支持建立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老年教育示范性学习团队。
       ——建设老年教育志愿团队。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并纳入本校工作考核,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引导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加快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促进老有所学与老有所为相结合,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搭建平台和提供学习支持,促进学习成果转化。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引导老年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老年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计划
       ——推动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级教育机构在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社区教育机构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鼓励支持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建设老年教育联盟(集团)。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创新体制机制,本着自愿的原则,牵头组建由多元主体组成的公益性老年教育联盟(集团),发挥牵头单位的示范、引领、组织、协调作用,调动成员单位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老年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健康、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5.老年教育发展环境建设促进计划
       ——建立老年人学习卡制度。将老年人学习成果纳入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立老年人终身学习账户和学分(积分)累计制度,发放老年人终身学习卡,老年人享受教育资源实现一卡通。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费用。
       ——开展老年教育专题研究。支持高等学校、教育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建立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开展老年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加强老年教育宣传推广。广泛宣传老年教育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江苏学习在线开辟老年教育宣传专栏,联合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推广各地老年教育成果与经验,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五、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每项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行动的名称、牵头单位、负责人、联系人、目标、任务、举措、计划进度、经费预算、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继续教育部门要发挥优势,主动开展老年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
       2.报送备案。各地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教育厅备案,高校的实施方案直接报教育厅备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作为推进工作、检查督促和经费支持的依据。
       3.支持奖励。各地各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支持。省将对各地行动计划实施成效显著的市(县、区)、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给予适当奖补。
       4.本行动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