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24  

陕政办发〔2017〕6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陕西省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老年教育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以老年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老龄服务事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快完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形成陕西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到2020年,基本形成广泛覆盖、灵活多样、供给丰富、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开放灵活、平等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快速发展、老年大学进一步发展和开放、远程网络教育有效运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社区社会资源不断集聚的老年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适合老年学习的资源不断丰富,内容形式逐渐多样,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广泛参与。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发挥老年大学主阵地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体系,发挥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教育主渠道作用。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其教学场所规范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重点推进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整合现有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各地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到2020年,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3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老年大学设施配备应满足老年人学习需要,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二)扩展社区教育功能。利用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市社区大学、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村(居委会)社区教学点” 社区教育五级网络,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完善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重点推进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多方协作,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资源。通过遴选、开发、整合、推介、购买等方式,汇聚优质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纸质、电子音像、网络、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加强老年教育普及读本的编写,实施老年教育普及读本“双百”项目,即编写和研发适合省情,具有规范性示范性的100本纸质和100个配套数字化学习包(电子版或多媒体课件、微课程)的老年普及读本。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三)搭建网络教育平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老年教育的深度融合,开展“陕西老年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的学习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重点实施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依托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成立“陕西老年开放大学”,建设陕西老年教育学习网,整合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为远程老年教育提供数据支持和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应用反馈等服务,为老年人远程个性化学习提供学习规划、课程推荐、辅导答疑、交互体验等服务。支持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市级分校、县级工作站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建立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远程老年教育网络平台。
       (四)利用好公共文化设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免费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写相关读本,设计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设施和资源,建设一批富有特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与区域教育机构合作,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到2020年,各市(区)至少建立3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五)推进老有所为行动计划。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各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艺术家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团队指导等各项服务。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者服务品牌项目。到2020年,力争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干局、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地要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并纳入本校工作考核,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与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统筹资金投入,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老年大学的经费投入力度,对办学经费予以适当补助。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重视理论研究。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鼓励社会组织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总结推广我省发展老年教育的经验与成果,提升我省老年教育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