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

2018-10-11  

      日前,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广大老年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规划》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区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

      《规划》明确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平台建设,并有序推进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养老服务改革。到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所有的城镇社区和1/3的农村社区,争取每个县(市、区)建成2-3个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规划》提出建设南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核心区、桂西养生养老长寿产业示范区、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区、西江生态养老产业带示范区,加快发展特色养老产业,争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

      在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方面,《规划》要求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在积极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规划》提出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促进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到2020年,全区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老年大学。